說出你注意到什麼,再直接說來意
情境:街上或書店,對方沒戴耳機、也沒在趕路,你想認識對方。
- 你
- (從斜前方走近,停在一臂外,讓對方先看到你)
「嗨,我剛走過去,看到你這件外套的顏色,很好看,就想過來認識你。不是推銷。」
陌生人靠近時,對方腦中第一個問題是「你要幹嘛」。具體的細節說明你真的有在看,接著直接講來意。「不是推銷」放在最後,像順口補一句;放在開頭,聽起來像先替自己辯解。說完停兩三秒,看著對方,讓對方回應。不用再加「你在趕時間就不用停」:對方想走,表情和腳步都看得出來,你的分寸表現在對方一猶豫你就收,而不是事先替對方拒絕自己。
對方戴著耳機、低頭快走,或看起來不自在時就別上前。挑對方自己選的東西來說,例如衣服、書、包包,不評論陌生人的身材。語速放慢,一口氣講一大串會像在推銷。